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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EB-2和EB-3等職業(yè)移民類別,EB-1A杰出人才移民擁有哪些獨特優(yōu)勢?

更新時間:2017-12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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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相比EB-2和EB-3等職業(yè)移民類別,EB-1A杰出人才移民擁有哪些獨特優(yōu)勢?

 

答:與EB-2和EB-3等職業(yè)移民類比相比,EB-1A的獨特優(yōu)勢主要包括以下三點:

 

1、無需雇主擔保,無需擁有永久性的工作崗位,允許申請人自行擔保

2、無需美國勞工部簽發(fā)的勞工證書

3、在I-140獲批后,優(yōu)先日為當前

原文鏈接:http://99oboc.cn/ask/meiguoEB_1Awenda/2017/1213/8313.html(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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