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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趙先生美國移民不滿一年飛速獲批

更新時間:2017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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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人基本信息:
案例基本情況:
趙先生,原為某證券公司經(jīng)理,移民申請遞交前已辭職在家,能完整的提供2004-2016期間的工資記錄,以及2011-2016的個稅,資金積累軌跡清晰。
 
由于趙先生的收入已用于買房消費等,賬面上留存現(xiàn)金不多,最終顧問建議以房產(chǎn)抵押來做50萬美金的資金解釋方案。不過在申請移民時,其房產(chǎn)還有將近138萬元的貸款未還清,不能用自己的存款贖樓,否則需解釋贖樓款來源。因此委托擔(dān)保公司先贖樓,然后再將房產(chǎn)重新抵押,一次性貸出移民所需的投資款。
 
時間流程參考:
2016.8.4 遞交I-526
2016.8.9 使館下發(fā)I-526受理函
2017.7.12 獲得I-526核準(zhǔn)函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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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鏈接:http://99oboc.cn/usa/eb5case/2017107631.html(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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