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兆龍移民客戶趙先生獲得美國投資移民I-526批準

更新時間:2016-07-05瀏覽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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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客戶信息:

  趙先生,成人本科學(xué)歷,北京某科技公司董事長,美國投資移民項目申請人。

  二、具體流程:

  1、2015年8月 與兆龍移民簽約辦理美國投資移民;

  2、2015年10月 遞交移民申請

  3、2016年6月 獲得I-526批準

  三、案例分析:

  趙先生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董事長,多年來一直有移民美國的心愿,也想從事一些海外生意,體驗國外愜意的生活。2015年,趙先生與兆龍移民取得聯(lián)系,他在咨詢兆龍移民之前已經(jīng)在很多家移民機構(gòu)咨詢過美國投資移民事宜,但是這件事情遲遲沒有定下來,就是因為趙先生認為移民是一件大事請,而且美國投資移民具有一定的風(fēng)險性,所以秉承著謹慎的態(tài)度,想多咨詢幾家機構(gòu)。在了解到兆龍移民擁有美國律師事務(wù)所背景之后,趙先生非常放心,他認為美國投資移民一定要有移民機構(gòu)提供法律保障,才能讓移民進程走的更順利,于是趙先生很痛快的與兆龍移民簽約辦理美國投資移民。

  在準備申請資料的過程中,對于趙先生遞交的文件,兆龍移民文案專家進行了具體分析,趙先生的資金來源相對復(fù)雜,需要從現(xiàn)有的稀有文件中以及生意伙伴那里尋找線索。對此,兆龍移民文案專家親自上門輔助趙先生進行材料的收集工作,而且還陪同趙先生拜訪了多個生活合作伙伴,對趙先生的稅務(wù)等文件進行了整理歸納,最終,合理的解釋了趙先生資產(chǎn)的合法來源和去留。

  在這過程中,趙先生也非常積極配合兆龍移民專家,所以在遞交申請材料之后,整個過程非常順利。最終趙先生與2016年6月獲得了I-526審批。

原文鏈接:http://99oboc.cn/usa/eb5case/2016074753.html(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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