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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國移民常識問答]怎樣辨別EB-5項目“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的有效性?

問:怎樣辨別EB-5項目“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的有效性?

 

答: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有效性如何,要看用作擔保的抵押物是什么。

 

現(xiàn)在,有很多美國EB-5投資移民項目打著“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的名號。在一些EB-5項目中,項目方會把項目的公司股份等無形資產(chǎn)作為抵押物,再對外宣稱自己的EB-5項目有“第一順位”。

 

這種“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的問題在于,這些無形的擔保,不一定能轉(zhuǎn)化為有形的資金,并且在未來項目可能出現(xiàn)問題時用于償還投資人。

 

“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對投資人是否能保障投資人權(quán)益,關(guān)鍵在于項目方用來作為擔保的抵押物,是否可以通過變賣等手段轉(zhuǎn)化為用來還款的資金。一般來說,能滿足變賣要求的抵押物,就是項目的不動產(chǎn)產(chǎn)權(quán)及衍生權(quán)益。而其他的無形資產(chǎn),比如股份、附件、添加物、出租收入,都不能滿足要求。

 

也就是說,如果一個EB-5投資項目失敗了,投資人拿回投資的有效方式就是變賣項目的不動產(chǎn)等現(xiàn)有資產(chǎn),以換取回款資金,這樣的“第一順位抵押擔保”才是真正能保障投資人權(quán)益的抵押擔保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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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7-07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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